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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 当前劳动争议发生的趋势和原因;
二、 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三、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必须符合的四个条件;
1、 主体合法;
2、 程序合法;
3、 内容合法;
4、 协商公示;
四、 企业规章制定的内容
五、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必须符合SMART原则;
六、 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效力关系和适用关系。
七、 招聘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招聘管理的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八、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九、 工资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 奖惩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一、 考勤与加班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二、 企业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败诉原因分析
十三、如何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及其体系设计
1、“录用条件”是强调“试用条件”还是“转正条件”?
2、录用条件要注意量化与定性化的权重设计;
2、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3、如何界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
4、录用条件与招聘条件的区别;
5、试用转正考核流程该如何设计,以减轻企业的举证责任?
6、企业没有规定录用条件,是否就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呢?
十四、如何认定严重失职及其体系设计
1、怎样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失职”?
3、如何合法辞退“严重失职”的员工?
4、“严重失职”与“营私舞弊”的区别?
5、如何预防核心员工营私舞弊,损害企业利益?
6、“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7、如何追究“严重失职”者的法律责任?
8、员工因错判刑罚释放后是否可以回企业上班呢?
9、员工因劳动教养或者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是否可以回企业上班呢?
10、员工被公安机关逮捕,企业是否可以停发工资呢?
11、员工被法院判刑后,缓期执行期间,企业该如何处理呢?
刘新苗讲师简介
199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曾在四大著名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工作四年,多年担任大型集团人力资源总监职位,长期从事集团战略管控、后备人才选拔评价、薪酬、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实践和研究咨询;
目前担任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鉴定专家、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特邀劳动仲裁员、上海烟草和上海申通地铁工会特邀研究员、上海市开业指导专家、上海市企业家协会特约研究,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客座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高级培训中心、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宣传人才服务培训中心、智联招聘、淘课网、中国总裁培训网、华东师范大学职业培训中心、北京经济合作协会、等国内知名培训机构签约讲师。
13年工作经历走过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目标管理、职业咨询、质量体系等中高级管理岗位。拥有国家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资格证、企业管理咨询师、注册人才中介师、职业咨询师、人才测评师、企业培训师、人力资源经济师等相关资质;
长期担任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透视节目关于人力资源、劳动社会保障话题的特邀专家,《首席》杂志、《新京报》《东方早报》等杂志、报纸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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