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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资本”模式下的国企治理
主讲人:吴铁栋
课程背景
当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地部署之中。随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企治理体系正在形成。
纵观全局,本轮国企改革坚持两个主攻方向,一是在国资改革方面,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模式变革;在国企改革方面,通过混改倒逼国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围绕上述两个改革方向,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国资委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的逻辑是什么?产业集团、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之间有何不同?央企总部如何“去机关化”?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与控股、参股公司的治理模式有何不同?为什么说要建立外部董事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党委会如何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当中?国企的董监高在履职过程中面临什么风险,如何避免踩法律红线?……
本课程以全面梳理国资监管体制和国企治理结构为主线,从法律、金融、管理等多个维度,系统地阐述了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关系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四会一层”的治理架构,解答了当前改革过程中各种热点、难点问题。
课程收益
本课程政治站位高,同时又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能够深入理解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政策和实务,特别是掌握国企治理的基本架构及背后的逻辑,明晰国企当中各种角色的分工及权利边界,并将所学知识自觉地运用国企的管理及日常工作当中去。
授课对象
各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中型国企的部门负责人;国资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其他对国企改革感兴趣的人士。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开篇案例:律师告国资委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模式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
“管企业”错在哪里?
“淡马锡”投资组合的启示
从“国有资产”到“国有资本”的巨变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动向
双百行动、综改示范行动、科改示范行动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第二部分国有资本出资人模式改革
“国家所有、分级代表”体制
全国人大介入国资监管
中央企业、地方国企与监管“一盘棋”
国资委的大变革与清单管理
集团总部改制和“去机关化”
“两类公司”的管控模式
管资本的工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
第三部分国企的六个治理主体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特点
国企六个治理主体的权力分工
权力机构:股东(会)的改革方向
国有独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差异化管控
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的个人责任
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外部董事的区别
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独立性与长效性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为何被撤销?
执行机构:经理层的差异化薪酬
经理层的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与职业经理人制度
领导机构:党委会融入公司治理
如何防止党委会架空董事会和经理层?
民主管理机构:改制后职代会的功能变化
员工是国企的主人吗?
第四部分董监高的履职风险与红线
董监高的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国企“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贪污与职务侵占:监守自盗构成贪污罪
案例:农业银行“特大盗窃案”主犯被判死刑
私分国有资产:领导“搞福利”有风险
案例:广东最大私分国有资产案设“小金库”发奖金
行贿与受贿:审理贿赂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分析
案例:160万元,砸倒一个“厅级保管员”
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为员工持股垫资与担保,构成挪用公款罪
案例:紫光软件副总轻信内幕消息,挪用巨款炒股被公诉
滥用职权与失职:没有私心、只为单位好,也构成犯罪
案例: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一审获刑 12年
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走程序是“护身符”
案例:海南省旅游中心副主任李某“低价”转让烂尾楼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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