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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银行行长及其他银行中高层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
课程时间长度
1天
课程大纲
逻辑思路: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重大突破:首次将法律风险纳入了国际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要求国际活跃银行采用规定的方法计量法律风险,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其资本标准。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来看,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 部法律事件而导致风险敞口的可能性。如果商业银行自身的操作风险控制体系不充分或者无效,未能对法律问题作出反应,这种情况就会引发法律风险。
本专题将结合信贷实务,讲解法律风险的形式、来源、相关法律规定及防范措施,讲师曾在银行从事信贷及资产保全工作,近年来从事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接触过大量贷款坏账及诉讼清收案例,在课程中将以案说法,重点剖析信贷实务中担保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面临常见法律问题和风险
信贷人员法律基础知识讲解
(一) 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分析
(二) 主要担保方式法律知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三) 与信贷人员相关的物权法和和婚姻法相关法律知识
(四) 与信贷人员相关的民法和破产法相关法律知识
贷款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信贷业务合同签约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信贷业务合规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担保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银行业务中保证担保操作风险以及法律实务
1、实务操作中常见的保证无效的情形
2、公司提供担保应当注意的问题
3、保证无效的法律后果
4、人保和物保并存情形处理原则
(二)银行业务中不动产抵押担保操作风险以及法律实务
1、不动产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
2、在建工程抵押中银行的权利保障
3、不动产抵押登记中银行应当注意的问题
4、银行行使不动产抵押权时对租赁权的处理
(三)银行业务中动产抵押担保操作风险以及法律实务
1、动产浮动抵押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
2、动产抵押登记中银行应当注意的问题
3、特殊动产质押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
(四) 银行业务中权利质押担保操作风险以及法律实务
1、权利质押的权利范围、设立、善意取得
2、在股权质押操作中银行应当注意的问题
3、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应当注意的问题
(五) 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银行担保债权的追索
1、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对银行债权的影响
2、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对银行债权的影响
3、银行在追索债权时,对借款人无效行为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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