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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密和职务犯罪 》
《 安全保密和职务犯罪 》
第十七讲 卢颍 讲师
培训师观点: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全,保密工作是经济发展、科技竞争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树立职业最大的敌人即是职业本身的办公室意识。
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公室保密工作的特点和方针;完成办公室安全防范工作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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