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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
发布:王京梁 2015-02-06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4〕27号》相关决定,注册税务师原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地位取消,目前人保部与国税总局相关司局正在会商, 拟将其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我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的相关情况给大家做如下通报: 问:为什么要调整注税考试定位 答:注税考试是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 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等部委级文件设立的考试,而非依据国家正式法律设定的考试。故根据2012年人保部公布的《职业资格 清理规范第一批公告目录》通知,只保留了注册会计师的准入类资格地位,而拟将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调整为职业水平评价类考试。所以,这次调整其实不 是出台的新政策,而是将2012年的相关政策调整落实到位。 问:调整后,注税的地位是否会有原则性变动,以后还有可能调回准入类吗 答:没有原则性变动,基本不会影响注税目前的执业状况。目前注税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假如立法成功,注税将调回准入类考试。 问:国税总局在确定注税地位的问题上,目前在做何努力
答:首先总局正在加快注税行业立法工作,并努力在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中,给注税一个正式的地位;其次,正与人保部相关司局会商下一步注税考试的顺利衔接,这些工作国税总局的相关司局正在积极协调,尽量保证新老考生权益下一篇: 神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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