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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增强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潜能和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作用,提髙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要对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基本原则
员工的劳动用工分为合同工制、钟点工制两种方式。企业主要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实行合同工制,其他辅助岗位实行钟点工制。
第三条管理办法
(1) 岗位分类
按岗位性质、特点、应承担的责任的不同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岗位(采用合同工制)。指从事技术、市场、生产、业务、管理等与企业产品直接价值创造链关联性大的工作,并且需要在企业长期积累经验的岗位。
第二类岗位(采用钟点工制)。指从事辅助性技术与业务、行政事务、生产操作、辅助管理等对企业产品直接价值创造链相支持的工作,并且社会可置换性较强或阶段性需要 的岗位。
(2) 分类进行
. 在职员工在第一类岗位工作的为合同制;在第二类岗位工作的,原则上可为合同制,也可以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选择钟点工制。
对于第二类岗位的新人职员工,自XX X X年XX月起可实行钟点工制,对现职员工 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发展及劳动力市场状况分阶段进行分类。
(3) 协议签订
合同工制员工须与企业签订《员工聘用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次可签2〜3年;第二次续签协议时,可根据前期工作情况签3〜5年;第三次以后可签更长时间。
钟点工制员工须与企业签订《钟点工聘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视员工 表现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聘用期限上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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